验光方法
近视眼镜配帽子

验光方法

主观验光法

直接试镜片法

直接试镜片法又称显然验光法,不用睫状肌麻痹剂,根据病人的裸眼视力,试镜求得最佳视力。先测裸眼视力,如远视力不能达到1.0,而能看近视力表的1.0,则可能为近视眼,此时可加凹镜片,从-0.25D开始递增,至病人能清晰看到1.0。如远近视力都不好,则可能为远视眼,可试凸球镜片,至视力增加到最好。如只用球镜片视力不能矫正满意,再加用凸或凹柱镜片,并转动柱镜的轴位,直至达到最佳视力。如所选择的球镜片和柱镜片已将视力矫正到1.0或1.2,仍需按下述六步法加以证实:1)+0.25D球;2)-0.25D球;3)+0.25D柱轴相同;4)+0.25D柱轴相垂直;5)-0.25D柱轴相同;6)-0.25柱轴相垂直;循序加于镜片的前面以增减原镜片的屈光度,直至病人不再接受任何镜片为止。此方法易受调节作用的影响,不够准确,但40岁以上者调节力已减退,可应用显然验光法。

云雾法

用高度凸球镜片放在被检查眼的试镜架上,使睫状肌松驰以排除其调节作用,同时使该眼成为暂时性近视,看远处目标不清,如在云雾中故称为云雾法。此法适用于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睫状肌麻痹剂的病人。云雾法主要用于远视及远视散光患者。戴高度凸球镜片后嘱患者看远视力表,开始感觉很模糊,过数秒钟后即觉较清晰,说明调节已开始松弛,此时可加凹球镜片,以-0.25D递增,必要时加凹柱镜片,直到获最佳矫正视力。从原加凸镜片度数中减去所加凹镜片度数,即为患者屈光不正度数。

客观验光法

检影法

检影法是一种较准确的客观测量屈光不正的方法。用散瞳剂麻痹睫状肌,如成人可用2%后马托品,小儿用1%阿托品膏,使睫状肌麻痹,然后在暗室内进行检查验光。检查距离1m,检查者用检影镜将光线投射到病人散大的瞳孔区内,缓缓转动检影镜,观察由视网膜反射到瞳孔区的光影移动情况来测量其屈光状态,即看光影是顺动或逆动来了解反射出来的光线是平行、集合或散开。如光影为顺动,则被检眼的远点位于检查者眼的后方,该眼的屈光状态可能是正视眼,-1.0D以内的近视或为远视眼,可将凸球镜片放在眼镜架上,逐渐增加度数至瞳孔区的光影不动,即达到中和点,由此可得出该眼的远点。如光影为逆动,则表明被检眼的远点位于1m以内,即表示为-1.0D以上的近视,则在试镜架上加凹球镜片,渐增度数,也至光影不动,在达到中和点后,如再增加镜片度数,光影可由原来的移动方向转变为相反方向,即由顺动变为逆动,或由逆动变为顺动,这样所求得的远点称为反转点或称为中和点,表示在1m距离时该眼的远点。在出现反转点时的镜片度数上再加上检查距离造成的-1.0D人为近视,即为被检眼的实际屈光不正度数。如在检影中两主径线上的中和点不同,则表明有散光,两条主径线是互相垂直的,则可分别找出两个主径线上的中和点,其屈光度数之差即为散光的度数,用相应的柱镜片,将轴位放在低屈光度的径线上即可矫正其散光。

根据检影结果将镜片放在试镜架上,让病人主观判定,并可将度数作小量增减以达到最好的矫正视力,而且配戴舒适无症状。当睫状肌麻痹剂的药效完全消失后,再作第二次复验,又称后试验,然后开眼镜处方。

自动验光仪

自动验光仪操作简便可迅速测定患眼的屈光度,现已应用于临床。但是由于受患者的合作程度、调节作用及仪器准确性等因素的影响,故检查结果的准确性仍存在一定问题,尤其对儿童及青少年近视,其检查结果误差较大。在进行大规模群体检查或作为直接试镜片法的先导,提供一个较为准确的屈光度数参考值方面,自动验光仪检查不失为是一种有一定价值的检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