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眼镜的配镜原则及注意事项

弱视眼镜的配镜原则及注意事项

很多父母都有疑问为什么自己的孩子会有视力下降?父母到孩子到矫正视力中心检查视力,发现是弱视,而造成的原因也有很多,对于这结果,有的父母随便的给孩子配置一副弱视眼镜,而有的父母是通过弱视训练和佩戴弱视眼镜两者相辅相成,提高视力,恢复孩子正常视力。

那么父母给患儿配置弱视眼镜的原则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弱视是远视力低于0.8,而且不能用镜片矫正。临床检查没有发现眼部明显病变,是由功能性因素引起,可分为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斜视性弱视。由于引起弱视的原因不同,治疗弱视所佩戴的弱视眼镜也有区别。

屈光不正是引起弱视的主要原因。在弱视病人中有很多在幼儿及学龄前就有视物不清,但没有引起家长及幼儿园老师的注意,上小学查体时发现视力达不到1.0,到医院就诊时被诊断为弱视,这时再治疗往往费时且效果不好。也有的患者到十几岁或二十几岁才到医院看病,已延误了治疗机会。在斜视性弱视中,有一部分是从屈光不正中发展而来,从隐斜逐渐发展到显斜,最后发展到弱视。所以,矫正屈光不正在治疗弱视方面非常重要。

各种屈光不正都要做到充分矫正,以获得最佳视力。小儿弱视,一定要用阿托品散瞳使睫状肌麻痹,查出总屈光度,等到睫状肌麻痹的作用消失后配镜,使患者达到最好矫正视力。有的患儿对达到最好矫正视力的矫正度数不适应,不必强迫患儿接受,可采用部分矫正的方法,在患儿接受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矫正视力,在其适应后慢慢增加矫正镜片的度数,逐渐达到充分矫正。对于存在屈光参差的患者,在保证两眼像差不超过5%的前提下,使每只眼的视力都达到正常,保证双眼的正常融合,维持双眼单视,建立立体视觉。对于屈光参差较大者可采用配戴接触镜的方法以减少对融合功能的影响。

对于弱视的患者,在光学治疗的基础上应进行弱视训练。使优势眼暂时处于被抑制,同时给予弱视眼适当的良性刺激,使被抑制的视功能再兴奋起来。治疗原则归纳起来有三点:

①对于中心注视性弱视者,可遮盖健眼,强迫弱视眼注视,增加弱视眼的视觉刺激,使视功能逐渐恢复。

②对于旁中心注视的弱视患者,应设法抑制占优势的偏中心区,刺激视网膜中心凹使之恢复中心固视的能力。

③当弱视眼的视力改善并有所提高后,应进行双眼视功能的锻炼以及给予适当的视觉刺激,提高双眼视功能,建立立体视觉。

中心注视性弱视常规采用遮盖法,此法已使用多年,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方法合用。这种方法可抑制优势眼,同时强迫弱视眼进行锻炼,可以提高弱视眼的视力。有些患儿不接受遮盖治疗,可逐渐降低健眼镜片的透明度,使患儿逐渐适应;也可在采用阿托晶滴眼散大健眼瞳孔,使睫状肌功能丧失,健眼看近及看远都不清楚,作用与遮盖健眼类似,也可在抑制健眼同时,锻炼了弱视眼。旁中心注视性弱视也可采用增视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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