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近视眼的目的与矫正近视眼的途径

矫正近视眼的目的与矫正近视眼的途径

谈到矫正近视眼时,不妨先了解下人眼,人眼是一精密器官,屈光是其主要功能,伴随人的一生,屈光是一动态变化过程。而且作为一个极其复杂的生物体,人眼具有特殊的可变性、视力恢复性,以及视功能的互补性。因此,为满足对远视力的一时性需要,采取不可逆的方法来改变屈光,而忽略人们在不同年龄期对屈光及视力的不同生理需要及对其他视功能的影响,对大多数近视眼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人眼理想的屈光应当是什么状态呢?回答是非远视,非近视,然而亦非正视(正视是静态屈光度为零的一点,实际上稍纵即逝,为数很少)。人们迄今尚未找到一个有效措施,能使眼发育仅止于此点。正常屈光度,即为不同年龄的正态分布中的生理屈光值(具体数字为2个标准差范围内的平均屈光值)。或者说,在人的整个生长期,眼球不断发育,屈光继续变化(近视化)。其间,能否找到对不同个体眼,刚及正视时即可停止的“刹车”机制,这也许是人们研究矫正近视眼所要追寻的目标之一。 有效、合理矫正近视眼,是研究近视眼的主要目的。但攻克近视眼的基础与关键,当在于对近视眼性质的明确及对近视眼发病机制的阐明。而防治方法的深人探讨,也反过来有助于对性质及机制的了解与探索。 矫正近视眼目的包括:提高远视力,降低屈光度及治愈近视性病变与并发症。具体方法分为屈光不正矫正及病变治疗两类。即包括近视屈光的光学矫正及近视病变的治疗。前者为对症,后者为对因,两者兼得,方为理想结果。但限于目前医学水平及技术条件,选用的方法,除个别者外,作用原理基本均为对症。 近视眼光学矫正视力的具体途径有间接法与直接法。前者即为配戴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后者是指采用暂时或永久降低近视屈光度的方法(包括所有屈光性角膜手术与屈光性晶状体手术等)。 新概念包括对矫正近视眼措施的探索,如病前期治疗、已知病变的初期手术、早期光学矫正、近视眼可能者及隐性近视者的确定与处理及儿童静态屈光普查等。通过早期发现,积极干预,长期监督,以求控制近视眼的进程,及时有效防治近视眼病变与并发症,以及防止因过于注意近视眼而常发生对儿童眼病(尤其是弱视)诊治的掩盖与延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