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配镜治疗远视眼应遵循哪些原则?

少儿配镜治疗远视眼应遵循哪些原则?

少儿配镜治疗远视眼应遵循哪些原则?以下做简述:6岁以前的少儿有低度远视,属于生理性远视,如无视疲劳者可暂不配镜。6~16岁的少儿,因其处在用眼较多的中小学期间,需用的近距调节也多,即使只有轻度的远视,但有视疲劳,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者,则应配镜,但不一定配足,可保留50~100度。 少儿远视大于300度以上的,属中高度远视,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大部分有视疲劳症状,其视觉发育较差,容易形成弱视、斜视,要尽早配镜。4岁以前,最迟6岁以前要配镜。可分阶段配镜,先配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眼镜,适应后,再按验光所得的全部度数处方配第二副眼镜。 有眼球内斜的少儿,即使远视度数不高,也应早期矫正,原则上要戴配足远视度数的眼镜。 中高度远视眼的孩子,要长期坚持戴眼镜,尤其对有内斜视和弱视的孩子,长期坚持戴镜,将有助于斜视消除,弱视好转。 远视度数有随身体发育而逐渐下降的趋势,因此需要对远视眼少儿长期观察到成年。就像孩子脚长大了要换鞋一样,眼睛的屈光度也在变化,应该半年至一年验光复查,更换镜片度数,以免影响孩子视功能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