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合并老视眼的矫正

近视眼合并老视眼的矫正

有人认为,近视眼者不会出现老视眼。其实这种认识是钻误的,近视眼同样会发生老视现象,发生的时间应当说与正视眼并无庆别。但是,由于近视眼的屈光生理特点,老视表现出症状的时间会稍晚一些。在对近视眼合并老视眼的被侧者进行屈光矫正时,除需要关注前述问题之外,温馨提示:在老视的矫正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近视眼合并老视现象的表现。 近视服发生老视病理生理改变时,并不一定就会表现出症状。近视眼合并老视后,因近视程度不同,被测者发生老视现象的时间也会有差异,其表现也不完全相同。因此,验光师必须根据被测者的具体表现来确定。 例如-3.00DS的近视眼在进行近距工作时,常常会摘去眼镜,用明视远点来解决看近的问题,其老视现象发生的时间也会相对较晚一些。 如被侧者为高度近视眼,发生老视时可能就会发生远点距离小于近点距离的现象。此时,被侧者在视近时.大多会采用增大镜距的办法来解决近距一〔作的问题。高度远视眼发生老视现象的时间一般会早于低度近视眼。 以上两个例子说明,近视眼在发生老视的时间有早有晚,表现的症状也存在差异,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这就是被测者一且有老视现象出现,就一定会减少调节力的实际支出。应当说,这是对近视眼并发老视进行确认的最敢要依据。 (二)近视眼的老视眼矫正。 在对近视眼合并老视的视近屈光矫正镜度的检测与矫正中,还应当有一个近用附加正镜度的量化概念。从发生老视时间的先后考察,老视现象的发生以远视眼为最早,其次是正视眼,而近视眼感觉视近工作困难的时间比正视眼要晚3-5年。不同性质的屈光不正,初用老视镜的近用附加正镜度后的透镜性质是有区别的。所使用的近用眼镜的形式包括:远视眼、正视眼为凸透镜;而近视眼则因近视程度的不同.使用的形式也不同。 关于近视眼合并老视用什么类的眼镜问题,笔者认为从使用方便程度、此用舒适程度以及镜片叮适应程度看,渐进眼镜应是一个绝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方案。从社会人文角度看,使用渐进眼镜对社会公共关系、保持个人良好心态也有一定的意义。在渐进镜片的选择上,应考虑视近时人的头部运动(视近时需要稍稍低头)与眼动的特点和近视眼对渐进镜片有较好的适应性.以选用过渡区较短类型的渐进镜片为宜。因为过渡较短的渐进镜片更符合人在视近时头与眼的运动生理数俏。有关这方面的内容请参阅的著作《渐进眼镜原现·验光·配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