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眼镜架 GB/T 14214-93

国家标准:眼镜架 GB/T 14214-93

国家标准:眼镜架 GB/T 14214-9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眼镜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或类似性质的)、金属材料为主体制成的各种类型的眼镜架.

2 引用标准

GB 196 普通螺纹 基本尺寸(直径1-600mm)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5938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3 术语

3.1金属架metal frame

眼镜架的镜身主要部分是由金属材料制成.

3.2塑料架 plastic frame

眼镜架的镜身主要部分是由塑料(或类似性质的)材料制成.

3.3混合架combination frame

眼镜架的镜身主要部分是由塑料(或类似性质的)和金属材料制成.

3.4半框和无框架mount for rimless and semi –rimless specta-cles

固定镜片的部件是由金属或塑料(或类似性质的)材料制成,或二者结合,并且镜片半框圈或无框圈保护.

3.5身腿倾斜度 slant between front and side

镜身平面法线与镜腿的夹角.

4 产品分类

4.1眼镜架分为:金属架、塑料架、混合架、半框和无框四大类.

4.2眼镜架的规格尺寸

4.2.1镜圈尺寸单数为33-59mm;双数为34-60mm.

4.2.2鼻梁尺寸单数为13-21mm;双数为14-22mm.

4.2.3镜腿尺寸单数为125-155mm;双数为126-156mm.

5 装配镙钉

5.1眼镜架装配螺钉规格见表1.

表1 mm

6 技术要求

6.1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表2规定.

表2

6.2金属件表面质量必须符合表3规定.

表3

6.3外观质量必有符合表4规定,各焊接部位焊点须光滑,无异凸毛刺.

表4

6.4装配精度必须符合表5规定,左右镜圈的相对误差不大于0.4mm.

表5

7 试验方法

7.1装配螺钉的质量按GB 196中粗牙螺纹部分检验.

7.2各类眼镜架(除弹簧腿外)的铰链疲劳试验

7.2.1试验装置

a .设备必须能适于每分钟60转的往复开闭运动,打开角是80度-90度.

b.在试验期间,设备有提供重复开闭运动的器件、测量和记录装置.

c.试验机的开闭运动转轴和样品台可调节,以便铰链中心置于转动轴轴线位置.

d.从铰链中心到开闭臂为80mm.

e.试验机必须含有在试验期间重复计数的显示装置.

7.2.2试样

试样是没有安装镜片的镜架.

7.2.3试验程序

a. 在紧固试样的连接螺丝后,将试样固定在水平试验台上,对两镜圈作固定,铰链的中心与开闭运动轴的中心一致.

b.试验连续进行不再拧螺丝.

7.2.4试验结果评定

按技术要求试样达到规定的指标时,试样脱离摆动臂夹后,在打开角为60度时镜腿下自由落下,此时试样为合格.

7.3连接抗拉:塑料与塑料(或金属)部件连接,测定连接部位的牢度,塑料架测塑料装配部分的身庄与腿庄;混合架身庄与腿庄的任何一方系塑料的,测塑料与铰链连接部分.测镜身铰链时,将镜身放在镜腿上,垂直吊拉1min.测镜腿铰链时,将镜腿放在固定架上,用规定砝码吊挂在镜身上,垂直吊拉1min.

7.4金属架(除弹簧腿外)弹性试验

7.4.1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有水平台架,钓绳及其固定支座,标尺和悬挂支座,滑动滚球,以及10个50g的标准重量.

7.4.2试样

试样须是金属架装上镜片的眼镜

7.4.3试验程序

a. 试样安置在水平台架上,缚二钓绳在试样连接点中心至85mm处的位置.

b.钓绳的一端缚在支座上,另一端将绳连接荷重通过滚动支座.

c.每根钓绳上标上指示点,该指示点是测量试样的位移量.

d.记下初始时两指示点间距值.

e.当负重增加且位移量到达50mm时,或负重增加到500g,位移量小于50mm,停止增加负重,静止1min,并卸去负重记下数值.

7.4.4试验结果评定

根据初始值与达到位移量或负重时的回复之差,即回复差,按差值判断.

7.5焊接抗拉:用精度不低于1.96N的拉力试验机进行测试,金属架在左右两腿庄距末端20mm处作相反方向拉力,混合架将塑料部分拆除后,在金属镜圈左右两端作相反方向拉力.

7.6镀层耐腐蚀性能:按GB 5938进行测试.

7.7镀层厚度:用精度不低于0.1um的镀层测厚仪,测试鼻梁中心,镜圈下边中心和镜腿下庄30-50mm处三个部位.

7.8镀层结合力:金属架用R15的专用压模腿下中段弯到120度,观察镀层.

7.9装饰层粘附质量:疳镜架的装饰层浸泡在255℃水内6h,取出后用软布顺察三次不脱落.

7.10表面粗糙度:用表面粗糙度仪测定(或用样板对照)、考核镜腿下庄中段和镜圈庄较平的部位.

7.11疵病:疵病用10倍放大镜(或用星点样板对照)测量.

7.12各位置的配合精度:各位置的配合精度用游标卡尺或塞规测量.

7.13标称尺寸:用游标卡尺测量,镜圈以水平内径大距离、鼻梁以水平小距离、镜腿以铰链孔中心到镜腿末端的扩展长度计.

7.14身、腿倾斜度:用镜架测角仪(或用量角器)测量.

8 检验规则

8.1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8.2同一次交货的产品为一批,收货方有权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

8.3对6.1条的机械性能,6.2条金属件表面质量每批抽取样品数为:批为300副以内每项性能抽取2副,批为300副以上每项性能抽取3副进行测试,如有不合格项,可加倍抽取样品,对该项进行复测,如再不合格则视为该批不合格.

8.4对6.3条的外观质量、6.4条的装配精度分别按GB 2828一般检查水平Ⅱ

AQL=4.0,一次正常抽样方案进行(见表6).

表6

8.5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供需双方协定.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每副产品袋装,并按一定数量盒装.

9.2每副产品须标志,见表7.

表7

标志项目位置 镜片尺寸(方框符号) 镜腿内侧 两镜片间距离(鼻梁宽度符号) 镜腿内侧 镜腿长度(及符号) 镜腿内侧 制造厂商标不指定

9.3每盒必须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尺寸、质量等级、颜色、制造日期、检验员代号、产品合格证、商标、制造厂名.

9.4箱装必须注明制造国(外销)、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装箱日期,赛璐珞架标有易燃物品标志.

9.5运输时要轻拿、轻放,注意防火.

9.6保管贮存时,产品堆放必须离地面10cm以上,室内须能风,堆叠不宜过高过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为提了.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玻璃搪瓷工业科学研究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玻璃搪瓷工业科学研究所、上海眼镜一厂、北京眼镜厂、重庆精益眼镜公司、深圳精丽眼镜有限公司、苏州眼镜一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文权、李令德、孟建国、王元南、李前云、宋霜宏、夏堪晋、唐玲玲。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发布的部标准QB952-85《眼镜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