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雾视要适量,过度的雾视反而失去效果!(附有实际案例)
近视眼镜配帽子

【专业知识】雾视要适量,过度的雾视反而失去效果!(附有实际案例)

雾视法是一种缓解被检眼的调节张力的方法。雾视的原则是使被测眼处于人工近视状态,也就是使物像聚集于视网膜前。看远时会模糊不清,变相产生一种人造近视的效果,放松眼球的睫状肌,让眼球的调节充分放松。在医院,我们可以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来放松调节;在无用药资质的一般门店,我们可以使用雾视的方法。

雾视一般有两种方法,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这两种雾视的方法!

第一种雾视方法:将患者的客观验光度数植入综合验光仪中,确保患者能同时看到正前方视标之后,关闭左眼。确认患者右眼的最佳视力之后,开始加正球镜将视力降至0.2清晰,0.3模糊;以同样的方法操作左眼,之后双眼同时打开看正前方视标5-10分钟之后,若视力还有提升则重复以上步骤,直至视力不再提高雾视结束。此种方法也是目前专业视光中心店最常用的雾视方法,一般适用于店内患者较少的情况下。

除了上面的方法,在一部分门店会使用一种雾视眼镜,其实就是一副正球镜。他们不管患者是近视还是远视,患者到店之后连视力表、电脑验光单也不检查,直接拿出一副所谓的让眼睛放松的雾视眼镜让患者佩戴上。这样反而会刺激调节,起不到雾视的作用不说,还会造成处方度数过矫。我们知道每位患者的屈光状态是不一样的,雾视的目的是让眼睛睫状肌放松下来,给眼睛制造一个人工近视的状态,如果我们给一位高度近视的患者佩戴上一副正球镜的雾视镜,那么患者看远处物体就更模糊了,此时睫状肌反而会更加紧张,起到相反的作用。如果是一位低度远视的患者佩戴上一副正球镜的雾视镜,患者看远处是清楚的,这样也是起不到放松睫状肌的作用。总而言之,雾视要适量,过度的雾视反而失去效果。因此,雾视是需要根据患者眼睛的屈光状态来选择合适的雾视镜,将患者的视力雾视到单眼0.2清楚,0.3模糊,然后向远方眺望15-20分钟。这样才能起到让眼睛睫状肌放松的作用。

案例分享

基本信息

顾客:女,29岁

主诉:日常工作使用电脑较多,近日感觉到看远不清,怀疑度数增长

旧镜光度:OD:-4.25/-0.75×12

OS:-4.00/-0.75×171

屈光检测

电脑验光光度:

OD:-5.00/-2.00×27 OS:-4.75/-1.25×175

OD:-4.50/-1.50×27 OS:-4.50/-1.25×173

OD:-4.25/-1.50×23 OS:-4.50/-1.25×176

电脑验光时,发现患者瞳孔忽大忽小

主观验光(雾视前):

OD:-4.75/-1.25×15=0.9-

OS:-4.50/-1.00×175=0.9-

对患者进行10分钟雾视后,重新验光

主观验光(雾视后):

OD:-4.25/-1.25×15 1.0

OS:-4.00/-1.00×175 1.0

试戴表示比旧镜清楚,无不适感

案例分析

1.眼睛自身具有一定的调节力,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很容易产生睫状肌痉挛,不能放松。调节的参与会造成近视度数偏高,远视度数偏低,轻度远视甚至可以误诊为近视。为了消除这一影响,需要在屈光检查前尽可能的放松被检眼的调节。雾视通过光学镜片的聚散作用来使被测眼的焦像位置移动,可以有效放松调节。此时的验光结果才最接近患者真实的屈光状态,避免假性近视的干扰。

2.观察电脑验光结果,发现三次检测结果并不稳定,球镜从-5.00降到-4.25,柱镜从-2.00降到-1.50,并且伴随患者瞳孔忽大忽小,说明电脑验光过程中,有调节参与;

3.未雾视前,对患者进行插片验光后,发现主观验光处方确实比旧镜度数有所增长,但是患者单眼矫正视力仍然只能达到0.9减,推测很有可能是调节的参与造成眼睛调节紧张和调节放松困难;

4.雾视后,患者左右眼球柱镜度数都有所下降,但矫正视力却提高了,可以进一步确定,是调节的参与影响了验光结果的准确性;长时间的近距离工作引起患者调节痉挛,调节放松困难引起看远模糊。

处理:按雾视后主观验光处方为顾客配镜;嘱咐顾客要劳逸结合,调整用眼习惯,看近40~50分钟后,看看远处,多参加户外活动,健康用眼。一周后回访,顾客反映没有再出现之前看远不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