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弱视的发生显然比在弱视发生后再去治疗更为重要。如果能掌握下述的知识,弱视是可以有效地预防的。 1.重视优生优育是预防弱视之一,因为眼睛的视觉能力一半是与生俱来的。为避免婴儿先天性弱视的发生,提醒您要注意下面几点。 禁止近亲结婚,两个家族有弱视史的男女也不要通婚。 妊娠期间,要注意预防风疹等传染病,避免发生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角膜病。孕妇感染了严重的风疹等传染病时,应中止妊娠。 妊娠的前3个月是器官的高度分化时期,要注意对胎儿眼睛的保护。首先,母亲要保证营养的均衡,多吃富含维生素B1的食物,例如全麦面包、糙米、豆类、花生、新鲜蔬菜、鸡蛋等。减少胎儿因维生素B1缺乏而产生视神经炎、神经萎缩导致弱视的可能。其次,妊娠的母亲要远离能造成视神经损伤的有毒物质,如烟、酒、铅等。吸人铅及其化合物的蒸气、粉尘,易造成铅中毒,可引起低视力、视野缩小;烟中毒、酒精中毒也可损害视神经。第三,夏天不要待在蚊子多的地方,尤其不要去疟疾流行区。一旦感染上疟疾,也不要长时间、超量使用奎宁。避免难产和早产,防止产伤,以免造成对孩子眼睛的伤害。 2.高度重视出生后婴幼儿的视力发育刚出生的婴儿,其眼球的形态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其眼睛的功能也需要在以后的实践和经验中发育成熟。从出生到12岁是视觉发育的重要时期,而5岁以前是弱视的敏感易发期。在这一时期,少儿的视觉形成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和破坏,导致弱视发生。重视关注婴幼儿视力发育是预防弱视发生的关键。 在北美和瑞典,国家有完善的弱视筛查体系,有相关的法规,对出生到3个月、6个月、1岁、3岁、5岁的婴幼儿进行视力检查,以便早发现弱视患儿、早期治疗与随访。中国由于人力设备缺乏,弱视儿的筛查没有大面积展开,即使部分地区开展了弱视筛查工作,也仅是从3岁开始。希望我国卫生部门和眼科医生能提高对弱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早日开展对婴幼儿弱视的普及筛查工作。在国家的弱视筛查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对小于3岁的孩子,更主要的是依赖其父母和幼儿园的老师,对孩子视觉状态进行细心、持久地关注。通过观察,有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就医。这将会为早发现、早治疗争取时间,会有效地降低弱视的发病率,挽救更多孩子的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