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患者,两只眼睛屈光度的深浅不同、性质不同叫屈光不同(:屈光参差)。一般屈光不正患者两暇的屈光度相差0.25D至2.00D是常见的,而两只限的屈光度相同的却少见。这里说的屈光不同是指两眼的屈光度相差4.00D以上和两眼的屈光性质不同者。
如果同一患者,一只眼是高度近视,而另一只限是低度近视,若用镜片完全矫正,外界的目标分别投射在两眼视网膜上的影像,必然是前者较小而后者较大,使两眼的影像难以重合,而有复视和不适的感觉,而月.屈光度较深的一只眼多数成为废用性弱视,用镜片难以矫正。再如,同一患者,一只眼是远视眼而另一只眼是近视眼,若用镜片完全矫正(指超过1.00D者),外界目标分别投射在两眼视网膜上的影像,也必然是前者较大而后者较小,同样会有复视和不适的感觉。多数患远视的那只眼会成为废用性弱视。若同一患者,一只眼是正视,另一只眼是近视,就会形戍单眼视力。两眼分工,正视眼看远,近视眼看近。如一只眼是正视,另一只限是远视,后者多为废用性弱视,用镜片不易矫正视力。
对于屈光不同的处理,没有一定的法则、公式可循,下面的几点体会仅供参考。
1、4.00D以内的屈光不同,原则.七两眼予以全部矫正,如果个别患者不易接受时,可将屈光度较深的眼的屈光度适当减低。
2、两眼的屈光度相差超过4.00D以上,而屈光度铰深的一只限视力极差,如两眼予以全部矫正,患者必然感到不适而准以接受,对这种情况,验光师可采用重点矫正,即对视力较好、屈光度较低的眼全部矫正,对视力极差、屈光较深的眼,只作部分矫正,以其主觉的接受能力来选择镜片的屈光度,并且不以相差4.00D为界。
3、一只眼是正视,另一只眼是近视或远视,其屈光度在2.00D以内者,予以全部矫正。超过2.00D者,以患者的主觉接受能力为限。
4、一只眼是近视,另一只眼是远视,验光后矫正时也以患者的自觉接受能力为限。
5、配戴“接触眼镜”,一般可以达到减少屈光参差到可接受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