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近视的方法大全,针对各类近视问题

治疗近视的方法大全,针对各类近视问题

治疗近视的方法选择“近视眼矫治”为含义笼统之词。实际上由于近视及近视眼种类很多,如前所述,细分不下百种,故不能以一概全。治疗近视的方法再好,其有效性不等于实用性,也不等于适用于所有的近视眼。在众多的方法中,迄今只有配镜光学矫正,才可算基本上能对付所有的近视现象。为求有的放矢、分别对待,且按有效、合理、实用、无害的原则,试对主要或具代表性的一些近视眼矫治方法,作一简单介绍,仅供选用参考。 (1)假性近视眼的治疗。由于视近负荷等原因引发睫状肌紧张、调节痉挛而表现的一种近视现象,即假性近视眼,主要见于远视类屈光异常。一般无须特殊治疗,亦无须配镜,多可自行视力恢复。个别持久存在或表现明显者,可局部用药——睫状肌麻痹剂(托品卡胺、阿托品等)。双眼静态屈光测定——睫状肌麻痹下验光,是明确性质及兼行治疗的最有效方法。 (2)小儿治疗近视的方法。出现的近视眼另有特点:度数深,进展快,早期即可能出现眼部变性病变,视功能明显降低,视力矫正多不理想,预后差。矫治方法虽多,但难有理想选择。通常为有利身心发育,开阔眼界及有利预防弱视,保持或争取双眼单视功能,早年给予光学矫正,配戴适当眼镜。一般低度矫正,亦可选配两副(远用及近用)。有条件时可试配接触镜。积极防治全身疾病(热性病等),早期发现及积极治疗并发症。定期复查,建立视力、屈光度及眼部情况等健康档案随访卡。注意心理卫生,鼓励参加与正常儿童一样的日常活动,不要盲目限制用眼。 (3)继发性近视眼的矫治。由于起因多样,表现各异,故无统一疗法。通常均应于详细检查,明确原因,确定因果关系抑或伴随关系后,分别施治。 (4)单纯性近视眼的矫正。单纯性近视眼为一类后天原发性近视眼,包括青少年近视眼、学校性近视眼、发育期近视眼等名称,为人眼对视觉负荷不断加重而长期适应的结果。远视力低常是主要或唯一缺陷,选配合理矫正眼镜(儿童最好依据静态验光结果,酌情处方),目前仍为最佳选择。是否常戴,通常可以随意。无需特殊治疗,包括药物、物理疗法及手术(除外为近视性屈光参差等有手术适应证者)。一般1~2年重新验光,以定是否换配新的眼镜。自认必要及有条件者,另配一副接触镜亦可,但需注意:①不是为了替代普通眼镜;②科学选配;③适时更换(重配);④正确使用,防止意外;⑤出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检查鉴定。 (5)近视性屈光参差的矫治。一般同单眼近视的处理,其中主要为配镜矫正。原则:眼镜度数尽量给足,并且要求常戴。但若戴充分矫正视力的眼镜不能适应者,则应使度数低的一眼的视力达到最高水平,而另眼可作适当的部分矫正,争取能保持双眼单视,且不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尽量保留一定程度的视力,但以不致对另眼产生干扰为前提。一般主张对屈光参差者,应积极给以全矫正,或尽量接近全矫正,而不必受双眼相差以2.00D为界的限制。亦可选配两副眼镜(远用者,近视屈光度低的一眼尽量给予充分矫正)。无法戴用普通眼镜,且屈光度相差过大时,当可另配接触镜。屈光度高的一眼若远视力能有所矫正,且近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者,亦可考虑手术。 (6)变性近视眼的矫治。在近视眼中占有一定比例,并发症多,明显影响视功能,作为一类独立的、有特异性改变的眼病,是近视眼的治疗重点。由于原因不明,机制不清,至今尚无特异性有效疗法。现行有效治疗近视的方法仍为配镜光学矫正。通常均应早配、常戴。由于近视度数较深,且多逐渐发展,故可考虑配镜两副(低矫者近用)。接触镜亦可试配,适时戴用,但要注意及时复查更换。 (7)成年期近视眼的矫正。成年后由于过度视近负荷引起的迟发性近视眼,性质上属后天原发性。处理原则与发育期近视眼相同。但眼镜均取低度矫正。从长远看,手术似无必要。这类近视眼少有并发症。个别有玻璃体混浊者,仅予对症治疗即可。视疲劳症状明显时,可适当休息,眼部试以热敷。眼肌功能障碍者(如有明显斜视),可采用训练,或经检查确定原因后,亦可考虑手术。多数迟发性近视者可能与职业有关,故可酌情调换岗位。 (8)近视散光的矫治一般均应配镜。给足屈光度数,且应常戴。若因散光度数高,且经试戴有不适应现象者,则可适当降低度数。接触镜及角膜手术必要时亦可酌情考虑。常伴视疲劳者,可作相应处理,包括更换眼镜、适当用药及检查眼肌功能等。青少年散光因有可能促使近视眼的发展,故均应早期配镜并常戴。 (9)单眼近视的矫治单侧近视眼有以下不同情况,可酌情分别处理。 1)一眼正视或远视,另眼为中、高度近视,有者可伴有弱视,针对这类,给出治疗近视的方法有如下。 (1.1)若远视力可以矫正,可配戴双眼相差不超过3.00D的近视眼镜。若能接受(包括小儿或近用时),还可适当提高度数。但出具配镜处方前,要充分试戴。 (1.2)近视力正常,远视力能够矫正,一般可行屈光性角膜成形术。 (1.3)单眼配戴接触镜。 (1.4)防治弱视、视疲劳及其他并发症,斜视可手术矫正。 2)若单眼近视非原发性,而是由于角膜或晶状体异常所致者,应进一步检查,亦可试配接触镜。 3)一眼正视或远视,另眼为低度近视(≤3.0D)。 (3.1)单眼配戴接触镜。 (3.2)有视疲劳或眼位异常者可常戴眼镜,适当用药或训练,必要时亦可行眼肌手术。 (3.3)需配镜者,镜片可选能达到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度数(双眼相差均应<3.00D),另眼镜片为平光。 (3.4)近视力正常、远视力能够矫正可配单眼矫正镜,成人可以不配镜(因一眼可以看远,一眼可以看近)。 (3.5)必要时可选试屈光性角膜成形术。 (10)并发性近视眼的治疗。并发性近视眼虽可见于多种情况及有多种表现,但均有原因可寻。对于并发性治疗近视的方法,一般近视为可逆现象,故无须特殊处理,仅作对因(原发病)治疗即可,亦不必配镜。必要时可适当用药,以起调理之效。对于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所引发的近视(如夜近视、空间近视、潜水性近视等),均可分别对待。采取的方法包括调换环境、改变条件、注意休息、加强锻炼、增强体格、提高适应能力及适当用药等。个别情况下,由于需要或有一定好处,亦可适当配镜。如经常夜晚驾驶者,为求一时性提高视远能力,可准备一副适当眼镜(多为低屈光度),必要时戴用。原为近视者,可在原有远用眼镜镜片加上一个一定度数的夹镜,来矫正夜近视。约有10%~15%的夜近视者需要配镜。但屈光度不稳定,难于确认,验光可在低亮度的条件下(与夜间驾驶环境近同)进行,另可考虑年龄及原有屈光情况。 现行近视屈光性角膜手术或屈光性晶状体手术,与戴镜同理,亦属近视光学矫正,并非治疗近视眼病。矫正近视屈光作用肯定,效果明确,但作为一种选择性、不可逆操作,均应三思而行。为求争取控制近视性病变发展,亦有试用药物者,一般均为辅助用药。防治并发症包括预防性治疗及已发生的并发症处理,主要是玻璃体与视网膜变性。临床上现有多种治疗近视的方法均可采用。现代治疗学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有效手段,如光凝法等。另应及时检查青光眼、白内障等的有无与可能,以便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手术)。此外,经常有视疲劳者,要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如适当光学矫正及给以药物等)。平时注意选择合适生活、学习或工作环境,减少视力负荷,避免各种不适当的刺激及剧烈体力活动等。 延伸一篇最近百度上很火关于近视的物理疗法——贝茨视力训练恢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