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镜矫正视力之评价

关于戴镜矫正视力之评价

关于戴镜矫正视力之评价

矫正视力是评价所配制眼镜好坏的主要标志。无论是框架还是隐形眼镜,戴镜后的第一感觉都是矫正视力,所以矫正视力的好坏也是评价是否满意的试金石。一个好的验配师总会设法让配镜者戴上一副舒适满意的眼镜,而不是呆板的按验光度数去配镜,顾客满意也是眼镜行业的最高信誉。但往往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一些令人难以满意甚至不愉快的局面,其原因是复杂的多层面的,现仅就影响矫正视力的视觉生理和心理方面做一些探讨。一、什么是视力及其影响因素:视力是人眼视觉功能最重要的表现形式。视力是指人识别物体形状和位置或分辨二维物体之间最小距离的能力,即最小分辨阈或最小可读阈。通常所指视力均为主觉的远距(5m)中心视力。用视力表所测视力称为视力表视力,国际正常视力标准为1.0(对数视力表为5.0)。视力除主觉检查方法外,还可以用客观方法检查。例如电生理和摄影验光法等检测。近视力为中心近距(30cm)视力,亦称调节视力。它是了解视觉与屈光功能的重要内容之一。正视眼要看清近处物体时,一定要用眼调节才能看清。近视力要用近视力表(30cm距)测定,而不同于远视力,近视力正常标准为1.0。视力是一种主觉的心理物理学的定量观测指标,受多种因素影响。视力正常不等于屈光正常;视力低常不等于近视性屈光不正;采用某些方法可能使视力改善,但屈光度很少改变;长期戴镜前后裸眼视力明显不等,间歇性戴镜者视力低下较轻;双眼视力可较单眼所测视力为好;屈光参差眼之屈光度数低的一眼视力高于另一眼;正常视力多有一定的潜力,有时可表现波动;屈光不正度数及接受矫正镜片的度数与视力不一定明显相关等情况均表明视力的相对性与复杂性。影响视力的因素很多,诸如外界环境因素,如物象条件(大小、颜色、距离、亮度、对比、背景、时间以及视标设计、印刷条件等物理因素),周围环境、地区、季节、照明和噪音等等。个体因素,如生理因素(年龄、种族及个体差异等),还有个人眼球成像特点、屈光度、调节能力、瞳孔大小、屈光间质状态、眼球运动、睑隙缝作用(眯眼时可提高视力),泪液成分、视网膜受刺激部位(黄斑中心凹处视力最佳)、视细胞兴奋状态、明暗适应能力以及大脑皮层视中枢的功能状态、信息处理能力、耐受性(有人可接受附加1.00D镜片而不影响视力)、眼疾病和全身性疾病以及药物的影响等。此外还要考虑心理因素(智力、经验、记忆、联想)、精神状态、注意力以及暗示等均可使视力波动,而影响视力检测结果。二、什么是矫正视力及其评价标准:矫正视力是指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后所测得的视力。它又分为静态与动态两种,前者是指不做任何动作的条件下所测得的戴镜视力,后者则为配戴眼镜后自由活动中所能接受的自我感觉良好且舒适的眼镜的视力,即配镜者所需求的满意的眼镜。现举例说明:笔者在***市遇到一位27岁女性售货员,裸眼远视力左右眼均为0.05,多年来在该市一直没有配成眼镜,工作生活均有一定困难,甚感困惑。经检查左右眼均为-15.00DS近视性屈光不正,静态矫正视力单眼均可达到1.0,但戴镜后头晕目眩不能活动,当改配-7.50DS镜片后,动态矫正视力分别为0.5,无任何不适,工作生活质量大大提高,甚感满意,嘱其适应后还可逐步增加镜片光度提高视力。又例如,保定市一20岁男性青年左右眼裸眼视力均低于0.8,专程来京配眼镜。扩瞳检测结果,左右眼均为+7.00DS的单纯性远视,静态矫正视力单眼各为1.0,但戴镜后自觉头晕不适,不能行走,改配+4.00DS镜片后,动态矫正视力仍为1.0,自我感觉良好舒适满意。例三是一位70岁女性,戴老花镜已有10年历史,想换一副新的眼镜,经检查戴+3.00DS老花镜,两眼近视力均达到1.0,非常高兴,言说:我从未戴过这么清楚明亮的眼镜,但是第二天又说戴这副眼镜太亮啦我受不了,只好为其降低度数,仍改为她已习惯多年的 +2.00DS镜片后满意而归。从以上三例得出一个结论,单凭检测结果所得良好的静态矫正视力的眼镜都不能解决配镜者的需求,而只有在动态条件下戴镜者感到舒适满意时才是其所需的眼镜。在实际配镜过程中还应注意到一些特殊情况和特点:1、矫正视力的标准:均应以动态矫正为准,不可用静态矫正视力为依据。远视力矫正标准(单眼):框架眼镜≥1.0;隐形眼镜≤1.0(双眼=1.0即可且不可>1.0,若戴隐形眼镜后矫正视力>1.0时,近视力阅读将发生困难)。2、对于一些高屈光度(无论是近视或远视性屈光不正)初次配镜时,应以能接受的低度数镜片为宜,一般来说如果远视力能达到0.5以上时其工作、学习、生活都不会有太大的困难,待戴镜适应后再逐步增加屈光度以达到最佳矫正视力。3、对于青少年学生,要注意其假性近视的影响,在确定配镜度数时,近视性屈光不正镜片的光度要选择远视力矫正1.0时的最低光度;远视性屈光不正以能接受的最高度数为宜。4、对于一些特殊职业应区别对待,其专业要求视力以远距离为主的,如飞行员的矫正视力应≥1.0;反之,若以近业工作为主时,在配镜时其矫正视力应考虑以视近最佳为好,不可以只考虑远视力良好而忽略近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