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解读:远视眼镜处方
近视眼镜配帽子

实例解读:远视眼镜处方

导语

须知并不是所有的远视者都要戴镜,应根据年龄、远视程度、视力、眼睛疲劳及眼位等情况而定。

图1.jpg

儿童的轻度远视多为生理性的,故不必配镜,但由于远视出现了视力减退,眼睛疲劳或内斜视时,则必须尽早验光配镜。任何年龄的中度和高度远视,均须验光配镜,而且眼镜要常戴着。对于小儿远视,特别是已出现内斜视的患儿,配镜时要在充分麻痹睫状肌之后,通过主观和客观验光来确定眼镜处方。

远视眼的眼镜处方原则是:在获得正常视力或较好视力的镜片中,选其中度数最强的凸透镜度数,作为眼镜处方时的镜片度数。

(一)如果远近视力都好或远视力好近视力不好、而主诉近不能持久,则配镜的目的主要是消除眼睛疲劳和改善近视力。

例1、杰 ×,女、19岁,高中学生

主诉:阅读时间稍久,则出现眼痛,头痛。

检查:V.D=1.5,V.S=1.5;近方视力均为:V.D=1.0/33厘米,V.S=1.0/33厘米。

自然瞳孔(小瞳)检影均为=2.50D;用+0.75~+2.00D两眼远视力仍为1.5;当用+2.25D时视力均下降至0.9。两眼戴+2.00D镜片后,近点距离均为11.0厘米,大致和20岁人的近点距离相近。根据远视矫正的原则,本例两眼均选择+2.00D为眼镜处方的度数是最适宜的,以瞳孔距离60mm让病人试镜一小时阅读报纸,患者眼睛疲劳已全消失,故两眼镜片度数均用+2.00开给处方。

(二)如果远近视力都不好,又有调节性眼睛疲劳现象,则应配镜常戴。

例2:于×浜、男、16岁、初中学生。

主诉:远近视力不良,阅读书写时两眼易疲劳。

检查:远视力V.D=0.5,V.S=0.5;近视力V.D=0.6/30cm,V.S=0.6/30cm。

小瞳孔检影:两眼均为+2.50D.S;矫正均用+2.00D→1.0

戴此镜后、两眼近点距离均为13厘米,相当于25岁的值,故疑有调节痉挛。用1%阿托品麻痹睫状肌、连用7天后调节痉挛消失,此时检影两眼为+6.00D.S。

由此可知:该例远视显性部分是+2.00D.S,隐性部分是+4.00D.S。按一般矫正原则应采用显性部分的全部加隐性远视部分的1/2,或采用全部远视度数的2/3,作为眼镜处方的度数。故本例开临以下处方:

右+4.00DS;左+4.00DS,PD=56mm。

(三)如果小儿有中度或高度远视且伴用调节性内斜视,则配镜的主要目的是使调节和辐辏恢复平衡;以消除调节性内斜视,而不在于视力的提高。用阿托品连续4——7天充分麻痹睫状肌后再行验光,如此时调节作用消失,而斜视仍未全消失,则应按全部远视度数确定眼镜处方;如果调节作用和内斜视均完全消失,则眼镜处方的度数,应按球镜片减法+1.00DS,柱镜片减法+0.50DC来处方。

例3:赵×明,男、6岁,幼儿园儿童。

主诉:二年前出现内斜视

检查:远视力V.D=0.02,V.S=0.8。

两眼位,共同性内斜,但右眼更经常出现内斜视(25°),眼球运动正常。用阿托品眼膏连用7天麻痹睫状肌后:

检影:右+9. 00 DS;左+5.00DS

试镜:V.D=0.02(0.2×+8.00D.S)V.S=0.2(0.9×+4.00D.S)

戴此镜后斜视消失。右眼因弱视视力提高有限。为了治疗弱视矫正内斜视,并考虑到屈光参差,最后开给以下处方:

右眼+7.00D.S;左眼+4.00D.S。嘱患儿经常戴此镜,患儿两眼为中心固视,故将左眼遮盖,强迫患儿使用弱视眼,同时进行后像治疗,四个月后视力明显提高、裸眼视力由0.02,提高到0.4;矫正视力由0.2提高到0.7。当患儿摘去眼镜时,右眼又出现内斜视,故嘱患儿经常戴镜。

导语

须知并不是所有的远视者都要戴镜,应根据年龄、远视程度、视力、眼睛疲劳及眼位等情况而定。

图1.jpg

儿童的轻度远视多为生理性的,故不必配镜,但由于远视出现了视力减退,眼睛疲劳或内斜视时,则必须尽早验光配镜。任何年龄的中度和高度远视,均须验光配镜,而且眼镜要常戴着。对于小儿远视,特别是已出现内斜视的患儿,配镜时要在充分麻痹睫状肌之后,通过主观和客观验光来确定眼镜处方。

远视眼的眼镜处方原则是:在获得正常视力或较好视力的镜片中,选其中度数最强的凸透镜度数,作为眼镜处方时的镜片度数。

(一)如果远近视力都好或远视力好近视力不好、而主诉近不能持久,则配镜的目的主要是消除眼睛疲劳和改善近视力。

例1、杰 ×,女、19岁,高中学生

主诉:阅读时间稍久,则出现眼痛,头痛。

检查:V.D=1.5,V.S=1.5;近方视力均为:V.D=1.0/33厘米,V.S=1.0/33厘米。

自然瞳孔(小瞳)检影均为=2.50D;用+0.75~+2.00D两眼远视力仍为1.5;当用+2.25D时视力均下降至0.9。两眼戴+2.00D镜片后,近点距离均为11.0厘米,大致和20岁人的近点距离相近。根据远视矫正的原则,本例两眼均选择+2.00D为眼镜处方的度数是最适宜的,以瞳孔距离60mm让病人试镜一小时阅读报纸,患者眼睛疲劳已全消失,故两眼镜片度数均用+2.00开给处方。

(二)如果远近视力都不好,又有调节性眼睛疲劳现象,则应配镜常戴。

例2:于×浜、男、16岁、初中学生。

主诉:远近视力不良,阅读书写时两眼易疲劳。

检查:远视力V.D=0.5,V.S=0.5;近视力V.D=0.6/30cm,V.S=0.6/30cm。

小瞳孔检影:两眼均为+2.50D.S;矫正均用+2.00D→1.0

戴此镜后、两眼近点距离均为13厘米,相当于25岁的值,故疑有调节痉挛。用1%阿托品麻痹睫状肌、连用7天后调节痉挛消失,此时检影两眼为+6.00D.S。

由此可知:该例远视显性部分是+2.00D.S,隐性部分是+4.00D.S。按一般矫正原则应采用显性部分的全部加隐性远视部分的1/2,或采用全部远视度数的2/3,作为眼镜处方的度数。故本例开临以下处方:

右+4.00DS;左+4.00DS,PD=56mm。

(三)如果小儿有中度或高度远视且伴用调节性内斜视,则配镜的主要目的是使调节和辐辏恢复平衡;以消除调节性内斜视,而不在于视力的提高。用阿托品连续4——7天充分麻痹睫状肌后再行验光,如此时调节作用消失,而斜视仍未全消失,则应按全部远视度数确定眼镜处方;如果调节作用和内斜视均完全消失,则眼镜处方的度数,应按球镜片减法+1.00DS,柱镜片减法+0.50DC来处方。

例3:赵×明,男、6岁,幼儿园儿童。

主诉:二年前出现内斜视

检查:远视力V.D=0.02,V.S=0.8。

两眼位,共同性内斜,但右眼更经常出现内斜视(25°),眼球运动正常。用阿托品眼膏连用7天麻痹睫状肌后:

检影:右+9. 00 DS;左+5.00DS

试镜:V.D=0.02(0.2×+8.00D.S)V.S=0.2(0.9×+4.00D.S)

戴此镜后斜视消失。右眼因弱视视力提高有限。为了治疗弱视矫正内斜视,并考虑到屈光参差,最后开给以下处方:

右眼+7.00D.S;左眼+4.00D.S。嘱患儿经常戴此镜,患儿两眼为中心固视,故将左眼遮盖,强迫患儿使用弱视眼,同时进行后像治疗,四个月后视力明显提高、裸眼视力由0.02,提高到0.4;矫正视力由0.2提高到0.7。当患儿摘去眼镜时,右眼又出现内斜视,故嘱患儿经常戴镜。